2013年12月15日 星期日

歐元區邁向銀行業聯盟本周峰會有望敲定最終協議

嚴婷在一年多漫長的談判後,迷你倉歐元區終於在銀行業聯盟上邁出了重大一步。12月11日,歐元區各國財長給出了下一步銀行聯盟的框架協議,但在對受困銀行進行清算的問題上仍存在分歧。歐元區財長們將在12月18日再度會面商討細節問題,並被外界期待達成協議;在12月19日至20日的歐盟領導人峰會上,還被外界預期簽署相關協議,然後遞交歐洲議會審批。建立銀行業聯盟注定是一個高度複雜、技術含量極高,又充滿爭議的過程,歐元區依然任重道遠。銀行業聯盟達成原則一致歐盟財長在上周的會議上就建立銀行業聯盟的指導原則達成了一致,但尚未達成最終協議。德國財長朔伊布勒表示,財長們在銀行業聯盟問題上取得了重大進展,所有成員國已經就指導原則達成一致,即一旦銀行陷入困境,將由投資者和債權方而非納稅人來承擔成本;但如何付諸實踐,仍有一些細節需要商討。他還表示,今年年內達成協議至關重要。早在2012年6月的歐盟峰會上,歐盟就提出了建立"銀行業聯盟"的構想。按照這一構想,銀行業聯盟包括三步:授權歐洲央行統一監管歐元區銀行,即單一監管機制(SSM);建立一隻基金對受困銀行進行有序破產清算,即單一清算機制(SRM);建立一套完善機制來保護歐元區公民的存款,即共同存款保險機制。這意味著,應對銀行業危機的成本將由整個歐元區,而非一國政府獨自承擔。目前歐元區財長們的討論焦點在於銀行業清算機制。據上周歐盟峰會達成的最新協議草案,自2016年起,歐元區將建立銀行清算機制,與歐洲央行作為單一監管機構相匹配。這項協議標誌著自歐元區成立以來,各成員國為一體化進一步出讓主權獨立性。單一清算機制旨在讓銀行債權人"自救"(bail-in)而非接受政府"援助"(bail-out),這將化解銀行與主權國家互相拖累的局面,並將把跨境財政轉移的風險減小到最低。歐元區核心國家試圖強調mini storage這一機制只是促進了風險共擔而不是作為財政轉移的工具。根據最新的協議草案,在清算受困銀行時,先要"犧牲"大股東和機構投資者至少8%的資產,才可以�動清算基金對銀行進行救助;對受困銀行儲蓄額小于10萬歐元的小儲戶實行保護,將確保其優先獲得取款權;金融機構對清算基金的貢獻額度將設為其負債總額5%的上限。單一清算機制細節仍待商榷對於備受爭議的銀行清算基金,目前的草案為在10年內建立一隻550億歐元的清算基金,資金將來源於向金融系統征稅。草案文件提出了一個過渡性的提議,即先建立由成員國各自管理的清算基金,然後在10年的時間內逐漸過渡到一個歐洲統一監管的基金。歐元區將在成員國基金之間建立網絡,容許各國相互借款,並在發生危機時採取行動。同時,歐元區將建立銀行清算董事會,在危機時專門負責對歐元區銀行進行資本重組或破產清算的建議。目前仍有很多具體細節尚待明確,例如,如果歐盟和成員國當局意見不一,誰將擁有最終決定權。歐盟希望擁有受困銀行是否以及如何被清算的最終決定權,但是德國認為成員國自身應當掌控這一權利。草案顯示,SRM董事會將擁有清算一家銀行的最初決定權,之後歐盟將有權在一定期限內審查這一決定。如果歐盟反對SRM董事會的決定,這一問題將被遞交給成員國進行商討;如果歐盟同意SRM的決定,最初的決定就將生效。SRM的談判將繼續,該機制基本上只會用于大型銀行,類似于設立歐洲央行的單一監管者角色。盡管歐盟委員會希望SRM有權清算歐元區任何一家出現問題的銀行,但德國方面認為這一機制只能直接作用于最大的約130家銀行。此外,對於觸發清算基金使用的具體過程仍然不明確,特別是清算過程涉及跨境大型銀行的情況。由於成員國政策和資金仍然在歐元區銀行系統中扮演著重要的角色,最終協議能否足以打破主權債務與受困銀行之間的惡性反饋,仍然令人擔憂。self stora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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