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2月29日 星期日

上載侵權檔案賺報酬違法

  網上儲存空間愈來愈多,迷你倉不少人都喜歡上載檔案供網民下載分享,海關發現更多網民透過上傳空間賺錢,例如將侵權電影或音樂檔案,上載至網絡儲存平台(File hosting site),再將連結分享至社交網站或討論區,檔案每達一千次下載可賺十至數十美元不等,有關平台亦可賺廣告費。本年截至十一月,海關破獲兩宗個案,拘捕兩名上載侵權檔案人士。  本報記者 在網上輕易尋找這些可賺錢的網絡儲存平台,大部分是海外網站,聲稱只要上載者的檔案每達一千次下載,就可賺約十至四十美元,折合約八十至三百多港元,甚或多達七十美元;本港的討論區也有相關網站的分享連結,多數涉有版權的電影檔案。  海關版權及商標調查課(行動)監督關煜群稱,網絡儲存平台會透過付錢予上載者,鼓勵他們分享檔案的連結,增加網站瀏覽量,藉以收文件倉廣告費,估計每日可賺八千至一萬元,「是一盤非常大的生意」,而上載人為了盡快賺錢,往往會上載侵權電影或音樂,吸引網民下載。可監四年罰款五萬  據本港《版權條例》,非法上載及分享侵權電影或音樂等,最高罰款五萬元及監禁四年。  海關年初耗資四百萬元成立「科技罪行研究所」(ECIC),針對網上罪行,研究及拆解最新科技犯案手法,並為前�執法人員制定執法策略及蒐證程序等。  ECIC一年前已留意到罪犯會將侵權檔案上載儲存網站,正研發一個新系統,相信最快數月後推出,屆時將可追蹤本港網絡上的相關侵權行為,減省巡查時間。  關補充,ECIC已掌握重整受損USB內數碼資料的技術,未來將會和大學合作研究如何重組受損硬體磁碟內的資料,亦會繼續研究透過雲端科技及智能手機應用程式的最新犯案方法。 記者 林芷雅存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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