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2月17日 星期二

應開發多元客源

理想旅遊董事長蔡榮一中國大陸十月後實施「旅遊法」,mini storage衝擊包括台灣在內的全球旅遊業。因應變局,台灣觀光業除了提升自我品質,還要多元開發來台客源。大陸旅遊法嚴格限制購物抽佣行程,造成當地團費相對增加,海外出團數量突然減少,但今年我們公司卻意外接到二個高檔大陸團,讓我印象非常深刻。其中一團點名要住台北的W HOTEL;另一團是成都來的貴婦團,不僅要住日月潭的涵碧樓、每天做高價SPA,導遊介紹「台灣最美的風景是人」,他們卻覺得台灣最快樂的行程是「血拚」,不斷主動要求去百貨公司看精品。大陸實施「旅遊法」後,初期狀況不明,至今沒有一家大陸旅遊業者想當先被開罰的「樹頭鳥」,也確實看到陸客來台旅遊品質提升,尤其自由行陸客來台增加,有助大陸旅遊團價格正常化,對台灣觀光業也是好事。過去大陸團來台,團費最低聽說一人一天預算殺到8美元(僅約台幣240元),業者只能從佣金賺回虧損缺口。且大陸迷你倉離境三至六個月後才結帳,台灣業者先現金墊款,「生意愈大,欠錢愈多」。話說回來,如果沒有大陸團,政府可能達不到觀光倍增目標,但陸客只是顧客之一,不是唯一,政府應努力讓來台觀光客多元化,除了擴大開放旅遊簽證外,許多細節部分也須加強。例如,近年東南亞經濟勢力崛起,但據我調查,東南亞國家中,除了星、馬比較認識台灣外,其餘東南亞各國的觀光客,大多數出國都想去日本,其次是中國大陸,台灣對東南亞的觀光宣傳不足。此外,政府想要擴大來台旅遊人口,也看中回教世界人民的旅遊潛力,但穆斯林有獨特的宗教生活及飲食習慣,例如不飲酒、不吃豬肉、所有肉類要先放血等,但台灣餐廳、食品相關的「清真」認證卻還沒完備。台灣常以生活便利自豪,確實也是美食之都,但應好上加好,很多面向都應讓觀光客感到舒適,只要能吸引全球性的觀光客來台,而不偏重某一區域,台灣旅遊市場將更有魅力,商機也會坐大。(本文由蔡榮一口述)文件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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