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8月31日 星期六
證監會對8·16案開出史上最嚴罰單
認定該事件構成內幕交易等多項違法違規行為,迷你倉價錢罰沒光大證券逾5億元,四人終身市場禁入 證券時報記者 于揚 中國證監會新聞發言人昨日公佈光大證券異常交易事件的調查處理情況,認定該事件構成內幕交易、信息誤導、違反證券公司內控管理規定等多項違法違規行為。為此,證監會決定沒收光大證券違法所得並處以5倍罰款,罰沒款總計5.23億元。對於投資者因光大證券內幕交易受到的損失,發言人表示,投資者可以依法提起民事訴訟要求賠償。 此外,證監會對徐浩明、楊赤忠、沈詩光、楊劍波等四人分別給予警告、罰款60萬元並採取終身證券市場禁入措施,宣佈上述4人為期貨市場禁止進入者;對梅鍵責令改正並處以罰款20萬元;停止光大證券從事證券自營業務,暫停審批其新業務,責令整改並處分有關責任人員。 另據瞭解,在光大證券異常交易發生後至上午收盤前,共有45萬多戶個人投資者跟風買入共計330億元股票,此外還有1613戶機構投資者的跟風盤共計65億元。但對於這些投資者因光大證券內幕交易帶來損失的認定目前仍有一定難度。 而根據相關調查,光大證券涉案錯誤程序被�動後,最終所下買單高達686億元。錯誤生成的訂單中先後有234億元訂單通過校驗進入上交所系統,有72.7億元實際成交。事件發生後,光大證券存在修改相關程序行為,想把"重下"功能修改為自動引發,而不是手動處理,意圖把責任全部推卸給銘創軟件。 發言人表示,這一事件是我國資本市場建立以來首次發生的一起因交易軟件缺陷引發的極端個別事件,對證券期貨市場造成的負面影響很大。事件發生後,證監會和有關交易所迅速反應、緊急處置,並對光大證券立案調查。鑒於該案屬新型案件,證監會在深入調查的基礎上,組織有關外部專家對相關問題進行了論證咨詢。該案現已調查審理終結,進入行政處罰事先告知程序。下一步,證監會將依照法定程序,作出正式處罰決定。 據介紹,光大證券相關違法違規事實主要有兩方面。一是在異常交易發生後、信息依法披露前轉換並賣出ETF基金、賣空股指期貨合約。在有關信息披露前,即8月16日11時40分至12時40分左右,徐浩明、楊赤忠、沈詩光、楊劍波等人緊急商定賣空股指期貨合約、轉換並賣出ETF對沖風險。13時至14時22分,光大證券賣空IF1309、IF1312股指期貨合約共6240張,獲利7414萬元。同時,轉換並賣出180ETF基金2.63億份、50ETF基金6.89億份,規避損失1307萬元。以上兩項交易獲利和避損合計8721萬元。14時22分,光大證券公告"當天上午公司策略投資部門自營業務在使用其獨立的套利系統時出現問題",其後繼續賣空IF1309股指期貨合約(截至收市新增賣開750張,買平200張)。 二是光大證券內控缺失、管理混亂,自營業務套利系統存在的技術設計缺陷導致異常交易發迷你倉。經查,光大證券策略投資部自營業務使用的策略交易系統,包括訂單生成系統和訂單執行系統兩個部分,均存在嚴重的程序設計錯誤。其中,訂單生成系統中ETF套利模塊的"重下"功能(用于未成交股票的重新申報),在設計時錯誤地將"買入個股函數"寫成"買入ETF一籃子股票函數"。訂單執行系統錯誤地將市價委託訂單的股票買入價格默認為"0",系統對市價委託訂單是否超出賬戶授信額度不能進行正確校驗。 由於其策略投資部長期沒有納入公司風控體系,技術系統和交易控制缺乏有效管理。訂單生成系統中ETF套利模塊的設計由策略投資部交易員提出需求,程序員一人開發和測試。策略交易系統于2013年6月至7月開發完成,7月29日實盤運行,至8月16日發生異常時實際運行不足15個交易日。由於"重下"功能從未實盤�用,嚴重的程序錯誤未被發現。 8月16日上午,交易員進行了三組180ETF申贖套利,前兩組順利完成。11時02分,交易員發起第三組交易。11時05分08秒,交易員想嘗試使用"重下"功能對第三組交易涉及的171只權重股票買入訂單中未能成交的24只股票進行自動補單,便向程序員請教,程序員在交易員的電腦上演示並按下"重下"按鈕,存在嚴重錯誤的程序被�動,補單買入24只股票被執行為"買入24組ETF一籃子股票",並報送至訂單執行系統。錯誤生成的訂單中先後有234億元訂單陸續通過校驗進入上交所系統等待成交,有72.7億元實際成交。其餘161.3億元訂單被上交所交易系統根據預先設定的"最優五檔即時成交剩餘撤銷"的規則自動取消。 對於上述違法行為,證監會依法認定,光大證券在8月16日13時(公司高管層決策後)至14時22分轉換並賣出50ETF、180ETF基金以及賣空IF1309、IF1312股指期貨合約,構成內幕交易行為。徐浩明是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楊赤忠、沈詩光、楊劍波是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事發當時,董事會秘書梅鍵對市場大幅波動的原因並不知情,但其輕率言論加劇了市場波動,對投資者造成了嚴重誤導。 針對市場對於光大證券涉嫌操縱市場的質疑,證監會表示,其巨額交易雖然在客觀上引起了市場大幅波動,但事件的起因是系統技術缺陷,調查沒有發現公司及相關人員組織、策劃、促使這一事件發生的證據,因而不構成操縱市場。 發言人強調,證券期貨經營機構要高度重視對新型交易方式、量化交易軟件和信息技術系統的管理,確保風險可測、可控,在創新業務中要平衡處理好交易效率和交易安全的關係。證券期貨交易所要進一步加強和改進一線監管,完善有關規則制度和應急處理機制,切實維護市場安全穩定運行。目前證監會已組織專門力量,正在抓緊研究完善有關監管制度規則,如針對高頻交易等活動研究"證券公司信息技術管理規定",以採取切實有效措施,提升市場穩定運行能力,防範系統性風險。 儲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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