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訊 記者李曉瑛 3個月前廣州金陵台與妙高台被強拆事件,
自存倉引起了人們對"私有"不可移動文物的關注。歷經歲月洗禮,它們的修繕和保護該由誰出錢?昨起向社會徵求意見的《廣州市文物保護專項資金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提出,"私有"文保單位每年或最高可申請200萬元的補助金。據介紹,這是廣州首次明確對私有不可移動文物修繕的補助金額。按照該《辦法》,該專項資金的來源包括國家和上級政府的專項資金、本級政府安排的專項經費、文化事業建設費,還有其他合法來源的資金。申請文保專項資金並沒有特別的門檻,也與業主
迷你倉財力無關。只需要提供建築主體資格證明、建築現狀說明、經費預算等材料即可。該《辦法》規定,對非國有市級以上(含市級)文物保護單位勘察設計經費給予全額補助。其中特別提出,每處非國有市級以上(含市級)文物保護單位,每年最高可申請200萬元的補助金。值得一提的是,對尚未核定為文物保護單位的文物線索,其養維護費、修繕工程費、載體的搶修加固也可申請補助,每年每處金額不超過20萬元。市民可以在廣州市文廣新局網站上,瀏覽該《辦法》(徵求意見稿)全文。如有意見,可于本月20日前向廣州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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