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9月18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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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婆角海上餐廳只剩3家,迷你倉海水渾濁,遊客稀少 文/圖 羊城晚報記者 李永 飄蕩在海面上,習習海風吹來,一邊欣賞360度海景,一邊享受海鮮大餐——眼下不少遊客對"海上餐廳"十分嚮往。近年來,惠州"海上餐廳"備受青睞,2005年前後僅巽寮灣一帶就開了30多家。 然而,過於密集、疏于管理,導致海上餐廳汙染問題嚴重,而且幾乎所有海上餐廳都沒有拿到海域使用權、營業執照等相關證件,在相關部門一次次聯合清查後,原本星羅棋布的海上餐廳已寥寥無幾,僅存幾家"釘子戶"也生意冷清難以為繼。近日,惠州市海洋漁業局稱,從今年10月到年底將開展海洋漁業執法大檢查,對非法的海上餐廳要堅決取締。 海上餐廳,一種嶄新的飲食文化,一種創新的商業模式,難道就真的只有"出師未捷身先死"的命嗎? "退居二線"風味全失 證件全無"鐵腕清除"海域使用權無法申請 羊城晚報記者17日到了惠州著名的濱海旅遊景區巽寮灣,下車後,沿著海岸線從德澤園到磨子石,再折回天後宮,一直到鳳池島,沿途餐廳見了不少,但一家海上餐廳也沒找到。原本的海上餐廳大多已退居到海岸邊,少數幾家就開在沙灘上。 在靠近紅石灣的一處前不著村後不著店的海邊,孤零零地矗立著一家名叫"海中鮮"的海上餐廳,環境雖然不錯,但這家餐廳只是漂浮在數十個浮筒上面的一個簡易木制亭子,以一條水上棧道連接到岸上。周邊的網箱中養著蝦蟹等海鮮,客人來了就撈上來烹飪。由於離景區熱鬧繁華處較遠,來這裡吃飯的人不多,記者發現餐廳內並沒有設立專門排放汙水的管道。 在距離巽寮灣50余公里的亞婆角濱海旅遊區,曾被媒體描寫成"星羅棋布"的海上餐廳只剩下了3家。這邊的海上餐廳根本名不副實,雖然是在海面上,但已經被防浪堤隔離在一個海灣內,灣內養殖海鮮,原本漁民居住的小木屋,經過簡單擴容改裝成餐廳,看起來就是普通民居,灣內的海水渾濁不堪,漂浮著不少塑料垃圾。 證件全無"鐵腕清除" 據惠州市海洋與漁業局漁政支隊李支隊長介紹,海上餐廳不是"三無"而是"全無"餐廳,不僅沒有海域使用權、工商營業執照,也沒有排汙、消防等措施,是不合法的,要堅決取締。 他說,2005年,海洋與漁業局協調各個相關部門進行了一次大的清除行動,僅在巽寮灣一帶就拆除了35家海上餐廳,之後又有一些商家因利益驅動而"死灰複燃",尤其在一些偏僻的海邊,摸查難度大。對於這些新起的餐廳或拆除後又重建的餐廳,李支隊長表示,"我們看得到,也放在心裡",會加大打擊力度,"在去年的'海劍'行動中就取締了15家,預計今年底還會有一次大的行動,目前正在擬訂方案"。 海域使用權無法申請 針對海域使用權問題,漁政支隊翁政委強調,之所以不能給海上餐廳下放海域使用權,是因為根據相關海域使用法規,各海域按照養殖、旅遊、捕撈、工業、港口等性質劃定不同的功能區,其中並不涵蓋海上餐廳功能區,所以海上餐廳尚不可申請海域使用權,從這一點上來說,海上餐廳都是不合法的。 海域使用權這道攔路虎,不僅使海上餐廳經營者備受困擾,也讓承建水上建築的公司遭受巨大打擊。惠州市瑞明水上房屋開發有限公司2009年成立,專門從事水上休自存倉、娛樂、養殖、餐廳、旅館等工程項目的開發營造。公司相關負責人表示,工商部門核發的營業執照上明確寫著允許開發水上房屋、水上平台、漁業網箱等,但工商允許了,環保漁政部門又"一刀斬",由於拿不到海域使用權等相關證件,公司近期業務量大幅下滑,幾近倒閉。 供需兩願"飛蛾撲火" 海上餐廳如雨後春筍般出現,並且歷經多次取締拆除仍如"飛蛾撲火",除了利益驅動以外,更多的是緣于供需關係。記者瞭解到,濱海旅遊業不斷發展,到海邊旅遊的遊客越來越多,吹著海風賞著海景吃海鮮的"體驗需求"蓬勃,海上餐廳應運而生。 巽寮灣一位開摩的的師傅說,前些年許多遊客一下車,就要求他載著去海上餐廳,不過從去年開始,政府管得嚴了,連他都不知道去哪裡找了。 旁邊的一位漁民馬上搭腔說,"現在確實很難找,以前我每天都會向多家海上餐廳供應剛捕撈上來的海鮮,現在都沒法去送"。他說,海上餐廳的一度興旺,其實關乎當地漁民的生計,因為當地發展旅遊業了,捕撈就受限制,不少原本靠捕魚為生的漁民,就開起具有特色的海上餐廳維持生計。 高壓引來"暴力抗拆" 據悉,近年來當地政府採取"高壓態勢"強行取締近60家海上餐廳,帶來了"暴力抗拆"等諸多問題。相關負責人透露,在拆除海上餐廳時,許多漁民或商家想盡一切辦法對抗,有的故意讓老人孕婦小孩賴在上面,有的抱著燃氣瓶要自殺,執法人員還不時遭到毆打。 在遇到上述難題後,相關部門在處理海上餐廳的時候,也適當地調整了政策。據悉,惠東縣按照實際情況,將海上餐廳退到陸地上來,在景區內規劃一條美食街,發展休閒漁業和觀光漁業,以期帶動漁民經濟。然而,"退居二線"的餐廳,大多數停留在沙灘或者沙灘邊上,對海洋環境仍然存在影響,美食一條街有不少湘菜館、川菜館、沙縣小吃等進駐,反倒純海鮮酒家變得少了。 只要規範管理 為何不能發展? 旅遊業人士稱,海域使用權可以歸到濱海旅遊功能區內 海上餐廳,何去何從?羊城晚報記者採訪了惠州市旅遊局局長黃細花。針對海洋漁業局提到的無海域使用權、汙染嚴重等問題,黃細花建議,可以探索一條通過規範管理推動海上餐廳合理合法經營之路。 黃細花表示,發展旅遊是一個富民的事情,海上餐廳大多開在旅遊區,作為旅遊區的配套設施,能更好地促進旅遊業發展,也能讓當地漁民致富,何樂而不為呢? 曾擔任過惠州市環保局副局長的黃細花指出,海上餐廳的排汙問題是能夠解決的,也能通過制定規範的管理制度解決好消防、安全等問題。當然,像目前這種小投入的簡易餐廳,確實完全達不到合法要求。 至於海域使用權,黃細花建議,要大膽解放思想,尤其是在法律沒有明文規定不允許的情況下,海上餐廳不能取得海域使用權,那麼為什麼不能將海上餐廳歸到濱海旅遊功能區內,再劃定旅遊區內的海上餐廳片區? 詞條 海域使用權 主要是指經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海洋行政主管部門的批准和頒發的海域使用權證書,依法在一定期限內使用一定海域的權利。根據海洋資源的不同,用海的功能劃分也不同,主要劃分養殖、拆船、旅遊娛樂、鹽業礦業、公益事業、港口、修造船廠等。單位和個人使用海域,需經依法申請並批准後,持海域使用權證書方可使用。李永迷你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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