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2月22日 星期日

內地團滯港事件終獲解決「無限極」賠現金機票團友昨返內地

內地旅行團因赴台簽證被拒滯港事件擾攘至第3日,迷你倉終於峰迴路轉獲得解決。原本41名滯港團友,有25人在昨午接受新賠償方案、即5000元人民幣現款和2000元的機票後,返回內地;唯仍約16名團友則不滿賠償,拒絕離開,但至晚上7時30分左右,經與主辦方談判逾1小時,所有團友終接受賠償及同意返回內地。香港旅遊業議會總幹事董耀中稱,收到內地旅行社通知事件獲得解決,至於賠償金額,據悉維持在原來水平。本報記者楊致珩、梁康然昨日凌晨,相信是內地傳銷公司「無限極」的代表抵港,與滯港團友會面。團友曾要求每人賠償達3至5萬元人民幣,雙方不歡而散。至昨晨, 「無限極」代表提出新賠償方案,表示願意向團友賠償5000元,另加3個月內2000元自選來回機票。大部分團友接受賠償,先後乘2架旅遊車或自行過關返回內地。有離港的團友陳女士形容,賠償過萬元是「沒可能」。另有團友返回內地前表示,已滯港2天,身體開始受不了,因此接受賠償。16人一度拒賠償留守旅巴不過約16名團友仍拒絕接受賠償,滯留在落馬洲皇崗過境巴士站外的旅遊車上。其中1名拒絕接受賠償的姓許女團友表示: 「離開的人都是『無限極』的員工,早前領導來了帶他們走。我們留下來的都是受騙的。」他們要求涉事旅行社作出合理解釋,並按《旅遊法》規定處理事件,否則會留港爭取賠償至本月26日。另外,有留港團友指責「無限極」出爾反爾,並稱有接受賠償條件的團友返回內地後未能取得賠款,但自稱姓陳儲存倉「無限極」女代表其後澄清,公司已如實賠償,她即場致電1名已返回內地的女團友,由她向留港的團友解釋已收到錢,不過在港的團友卻不肯相信。有滯港團友表示,已因事件搞到筋疲力盡,如「無限極」當場付錢賠償5000元,她願意立即回去。昨午4時左右,有8名海關消費者保障科人員向滯港團友登記個人資料,歷時約30分鐘後離開,其後亦有警員登車向滯港團友查詢資料。晚上再談判後事件終解決事件看似無轉彎餘地,但至晚上有包括「無限極」代表在內的2名人士登上旅遊巴與團友商討逾1小時後,餘下的16名團友亦表示同意賠償及離開香港,事件終於平息。旅遊業議會總幹事董耀中表示,晚上的談判由內地代表及團友進行,議會未有介入。談判完成後,內地旅行社回報議會稱,賠償條件未有增加,仍然是賠償5000元加機票。董表示,議會一直有跟進事件,並與內地旅遊局保持溝通,提供最新資訊。據悉迄今未有團友投訴香港方面的旅行社,亦未有團友向內地旅遊局正式提出投訴。董耀中指出,事件起因是有內地旅行團未能經港赴台,據他所知,有關方面曾為團友安排一般程序的入台灣簽證申請,但部分人士未獲批出簽證,也未明台方拒絕發出簽證是手續上問題,還是個別團友本身有問題。董強調事件不涉及香港接待的旅行社,相關旅行社只負責旅行團在港的2日行程,無資格為內地旅客辦理台灣簽證。肇事旅行團來自內地東北,原本有170多人,抵港後部分團友因簽證問題未能前往台灣,上周五晚上開始在落馬洲口岸抗議。迷你倉最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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