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月1日 星期三

一批法律法規今起實施 動車上吸煙最高罰2000元

  中新網1月1日電 (王永吉)動車上吸煙最高罰2000元、無許可證排汙水最高可罰50萬、法院裁判文書全面上網接受公�監督、個人海外資產需申報……進入2014年1月,儲存《城鎮排水與汙水處理條例》、《鐵路安全管理條例》、《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在互聯網公佈裁判文書的規定》、新修訂的《國際收支統計申報辦法》等一批法律法規正式實施。  動車上嚴禁吸煙 違者最高罰2000元  由國務院制定的《鐵路安全管理條例》將自今日起施行,《條例》明確,在動車組列車上吸煙或者在其他列車的禁煙區域吸煙,對個人處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罰款。  《條例》規定,禁止在鐵路線路安全保護區內燒荒、放養牲畜、種植影響鐵路線路安全和行車瞭望的樹木等植物。在鐵路線路兩側建造、設立生產、加工、儲存或者銷售易燃、易爆或者放射性物品等危險物品的場所、倉庫,應當符合國家標準、行業標準規定的安全防護距離。  《條例》指出,鐵路運輸企業應當按照國務院鐵路行業監督管理部門的規定實施火車票實名購買、查驗制度。實施火車票實名購買、查驗制度的,旅客應當憑有效身份證件購票乘車;對車票所記載身份信息與所持身份證件或者真實身份不符的持票人,鐵路運輸企業有權拒絕其進站乘車。  《條例》強調禁止實施下列危害鐵路安全的行為:從列車上拋扔雜物;在動車組列車上吸煙或者在其他列車的禁煙區域吸煙;衝擊、堵塞、佔用進出站通道或者候車區、站台。違反規定的,對單位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對個人處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罰款。  另外,《鐵路機車車輛設計製造維修進口許可辦法》、《鐵路運輸基礎設備生產企業審批辦法》、《鐵路機車車輛駕駛人員資格許可辦法》和《違反〈鐵路安全管理條例〉行政處罰實施辦法》四件配套規章,將於今日起與《鐵路安全管理條例》同步施行,鐵路行政許可和行政處罰工作將更加規範化、法制化。  無許可證排汙水最高可罰50萬元  由國務院制定的《城鎮排水與汙水處理條例》今日起施行,《條例》要求,從事工業、建築、餐飲、醫療等活動的企業事業單位和個體工商戶要排放汙水,必須取得許可證,並對汙水進行預處理。對於未取得許可證的排汙者,可以處50萬元以下罰款。  對暴雨來襲時在城市"看海"等困擾中國多地的痼疾,這一新規也開出了"藥方"。《條例》要求,易發生內澇的城鎮要根據城鎮人口與規模、暴雨內澇風險等因素,制定內澇防治專項規劃。與此同時,還應編制應急預案,建立內澇防治預警、會商、聯動機制,加強易澇點治理。  對窨井傷人問題,《條例》也明確規定,城鎮排水與汙水處理設施維護運營單位應當加強日常巡查、維修和養護,加強井蓋、檢查井等設施的維護與保護。  同時,《條例》對再生水的使用也做出了明確規定。《條例》明確指出,國家鼓勵汙水處理再生利用,工業生產、城市綠化、道路清掃、車輛沖洗、建築施工以及生態景觀等,應當優先使用再生水。此外,地方政府還要統籌安排再生水利用等設施的建設改造。  另一部由國務院制定的和環境保護相關的法規——《畜禽規模養殖汙染防治條例》也將自今日起施行。《條例》明確,禁止在飲用水水源保護區,風景名勝區;自然保護區的核心區和緩衝區;城鎮居民區、文化教育科學研究區等人口集中區域及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禁止養殖區域內建設畜禽養殖場、養殖小區。在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建設畜禽養殖場、養殖小區的,處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  《條例》還規定,染疫畜禽以及染疫畜禽排泄物、染疫畜禽產品、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迷你倉禽尸體等病害畜禽養殖廢棄物,應當進行深埋、化制、焚燒等無害化處理,不得隨意處置。未按照規定對染疫畜禽和病害畜禽養殖廢棄物進行無害化處理的,由動物衛生監督機構責令無害化處理,所需處理費用由違法行為人承擔,可以處3000元以下的罰款。  法院裁判文書全面上網接受公�監督  在司法領域,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在互聯網公佈裁判文書的規定將於今日起實施。《規定》明確,法院的生效裁判文書應當在互聯網公佈,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涉及國家秘密、個人隱私的;涉及未成年人違法犯罪的;以調解方式結案的;其他不宜在互聯網公佈的。  《規定》要求,法院在互聯網公佈裁判文書時,應當保留當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等真實信息。同時,《規定》明確了進行匿名處理的三種情況:一是婚姻家庭、繼承糾紛案件中的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二是刑事案件中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證人、鑒定人;三是被判處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罰以及免予刑事處罰,且不屬於累犯或者慣犯的被告人。  《規定》還強調,對自然人的家庭住址、通訊方式、身份證號碼、銀行賬號、健康狀況等個人信息,未成年人的相關信息,法人以及其他組織的銀行賬號,商業秘密以及其他不宜公開的內容,進行刪除處理,充分保護相關個人的合法權益、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  個人海外資產、負債狀況需申報  國務院2013年對《國際收支統計申報辦法》進行修改,修改後的《辦法》今日起正式實施。修改後的《辦法》強調,國際收支統計申報範圍為中國居民與非中國居民之間發生的一切經濟交易以及中國居民對外金融資產、負債狀況。  《辦法》將在中國境內發生經濟交易的非中國居民也納入申報主體範圍,明確中國居民和在中國境內發生經濟交易的非中國居民均有義務申報國際收支信息。國家外匯管理局有關負責人還表示,未來,外匯局將根據實際情況,擇機制定並出台關於非中國居民申報的具體要求。  《辦法》要求,擁有對外金融資產、負債的中國居民個人,應當按照國家外匯管理局的規定申報其對外金融資產、負債的有關情況。  此外,《辦法》規定,相關機構和個人如未按照規定進行國際收支統計申報的,由國家外匯管理局或其分支局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條例》第四十八條給予處罰。處罰包括:由外匯管理機關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對機構可以處30萬元以下的罰款,對個人可以處5萬元以下的罰款。  大型游樂設施零件"超齡"可罰3萬  去年發生的西安秦嶺歡樂世界游樂設施甩落遊客事件、北京香山遊客乘纜車墜亡事件引發社會關注。為加強大型游樂設施安全監察,防止和減少事故,質檢總局日前出台了《大型游樂設施安全監察規定》,將自今日起施行。  《規定》要求,運營使用單位應當加強營救設備、急救物品的存放和管理,對救援人員定期進行專業培訓,每年至少對每台(套)大型游樂設施組織1次應急救援演練。運營使用單位應當設置專門的安全管理機構並配備安全管理人員,或者配備專職的安全管理人員,並保證設備運營期間,至少有1名安全管理人員在崗。  《規定》強調,大型游樂設施發生故障、事故的,運營使用單位應當立即停止使用,並按照有關規定及時向縣級以上地方質量技術監督部門報告。對因設計、製造、安裝原因引發故障、事故,存在質量安全問題隱患的,製造、安裝單位應當對同類型設備進行排查,消除隱患。  《規定》還指出,大型游樂設施運營使用單位設備運營期間,無安全管理人員在崗的或者未及時更換超過設計使用期限要求的主要受力部件的,予以警告,處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 (完)儲存倉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