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月13日 星期一
兩漢酒店兜售冒牌產品被拘
【本報訊】澳門海關鑑於發現有不法分子於街頭及酒店周邊區域附近,文件倉不斷出現以打游擊方式兜售冒牌侵權物品的情況,故除與治安警察局採取聯合巡查和偵查行動外,海關亦加強向各酒店業界派發宣傳單張,加強和市民共同防罪滅罪。上周日,中區某大型酒店保安部人員撞破兩名男子在酒店商場區域內兜售涉嫌假冒國際名牌手表及手提電話,隨即通知海關跟進,並即場在嫌犯身上查獲假冒名牌手表5隻及6部手提電話。海關知識產權廳調查後,經品牌權利人代表鑑定證實為 「山寨」貨,並揭發其藉以旅客身分來澳作案,失手被擒,有關案件在調查搜證後,送交檢察院處理。於當日傍晚,海關接獲中區某酒店保安負責人的電話通報,聲稱有兩名男子在其負責看守的酒店商場區域內,向場內人士兜售手表及手提電話,酒店保安部透過與海關互助合作機制,即時通報海關知識產權廳人員偵查處理。在海關總部調查期間,從該兩名嫌犯身上查獲5隻涉嫌冒牌名貴手表,品牌包括有:「VACHERON CONSTANTIN」3隻及「CARTIER」兩隻;涉嫌冒牌「VERTU」的商標手提電話3部,另有3部涉嫌用作犯案用途的其他品牌手提電話;聲稱自用的一個假冒「Louis Vuitton」商標銀包及一個「PRADA」商標斜揹袋。上述有關物品外觀雖然仿真度極高,但並沒有任何包裝和出廠票據,產品來歷存疑。海關隨即展開深入調查,並核實該等品存倉商標已在澳門特區政府經濟局作出合法註冊登記,經有關品牌權利人代表初步鑑定為假冒貨品。該兩名男嫌犯均姓庄,年齡分別為:46及49歲,非本地居民,來自同一地區且為相熟朋友關係。海關在跟進調查時,嫌犯聲稱來澳門目的為娛樂博彩,但亦有預先自行攜帶冒牌手表及手提電話來澳以作販賣圖利的行為,所攜帶到澳門的假冒手表及手提電話,皆購自外地,假冒手表購入價格為每隻人民幣200元,並準備以每隻港幣500元出售圖利;而手提電話購入價格為每部人民幣800元,並準備以每部港幣1200元出售圖利。其中一名嫌犯聲稱已成功以港幣500元出售1隻假冒手表,其餘身上的假冒手表及手提電話亦準備向途人兜售圖利,但未有進一步的行騙,已失手被擒。海關將以第九七/九九/M號法令《工業產權法律制度》第二百九十二條(將產品或物品出售、流通或隱藏);及第六/九六/M號法律《妨害公共衛生及經濟之違法行為之法律制度》第二十八條第一款a)項(貨物欺詐)所指之犯罪,控告該兩名人士,並送交檢察院處理,一經定罪,將處以最高5年徒刑或科最高600日罰金。年關將至,不法之徒為圖不法獲得快錢過年,有可能會藉機進行街頭行騙,及販賣一些冒牌侵權物品等罪行。海關將會與各執法部門及酒店業界加強聯繫,靈活調動人員巡查市面各區街道和人多聚集的地方,主動與酒店業界保安部門負責人交流聯繫,互通防罪滅罪訊息。儲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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