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1月30日 星期六

中國東海防空識別區:防的是覬覦護的是安全

11月23日,mini storage中國政府鄭重發佈劃設東海防空識別區聲明。這是中國強化領海領空管制、維護國家領海領空安全、維護空中飛行秩序的合法之舉,也是中國有效行使自衛權的必要舉措。作用以空間贏得時間劃設防空識別區並非新鮮事,早已成為一種國際慣例。上世紀50年代,美國和加拿大率先劃設防空識別區,隨後20多個國家和地區都相繼劃設了防空識別區,還有一些國家建立了相應的空中預警機制。防空識別區一般是指沿海國家和地區基於海空防安全劃設的特定區域,實質上是基於國防需要而設立的預警區域,不影響國際空域的正常航行和飛越自由,不對他國構成威脅。該識別區的作用是對進入識別區的不明航空器提前作出判定,以贏得處置時間。試想,如果來自海上的空中威脅和不明飛行物抵近一國領空,這個國家才實施航空管制,那就很難及時判明突發情況並採取有效應對措施,這將對國家空防安全造成嚴重威脅。不針對任何特定國家和目標中國東海上空是國際航線密集的重要區域,我劃設的東海防空識別區不是領空範圍的擴大,也不是領空主權的任意延伸,不針對任何特定國家和目標,平等適用于各國飛行器。對這樣一個"不涉及他國領空"、"不威脅他國安全"、"不影響飛越自由"的防空識別區,有的國家卻極為敏感、反應過度。他們無視本國早已劃設防空識別圈的事實,對中國劃設防空識別區 橫加指責,大肆炒作,危言聳聽"此舉將導致東海地區局勢緊張"。在防空識別區內,一般只要求航空器通報國籍、方位、飛行計劃等信息,以便及時進行識別、監控和處置,並不限制其依照國際法所享有的飛越自由。我國劃設的東海防空識別區,也會遵循這一原則要求,引導進入我防空識別區航空器的飛行活動,減少誤判,避免摩擦,更好地維護空中飛行秩序和安全。這樣說來,凡是正常的飛越行動,有沒有這個識別區並不受影響。但對那些對我領土懷有覬覦之心的挑釁飛行、偵察活動和危險動作等,有了這個防空識別區,就會另當別論,依法處置。中國一貫奉行防禦性國防政策,堅定不移走和平發展道路,但絕不放棄正當權 益。任何國家不要指望我們會吞下損害國家主權、安全和發展利益的苦果,不要在事關中國核心利益問題上作出戰略誤判。最後,我們要說的是,東海防空識別區,防的是覬覦之心,護的是國家安全。誰對我領土懷有覬覦之心,我們防的就是誰。中國劃設東海防空識別區合理合法為幫助讀者更深入地瞭解我國劃設防空識別區的相關問題,《解放軍報》記者專訪了海軍軍事法院院長傅曉東海軍大校。記者:我國政府對外宣佈在東海劃設防空識別區,在國內外引起了很大反響。我國建立防空識別區有怎樣的法理依據?傅曉東:我國建立防空識別區的依據主要有兩個方面:一個是國際法,一個是國內法。從國際法角度來說,當前沒有任何國際法禁止各國在其領空附近的國際空域建立防空識別區。我國建立防空識別區的法理基礎是:作為一個主權國家,有權確定他國航空器進入我領空的合理條件。這也與有關航空的三個國際公約,即1919年的《巴黎航空管理公約》、1928年的《哈瓦那公約》、1944年的《芝加哥公約》確立的空間主權原則是一致的,即一國對其領空有排他的、絕對的主權。《芝加哥儲存約》明確規定,任何外國飛行器未經主權國家允許,不得進入該國領空。在領空內阻止或限制外國飛行器是國家主權的體現。雖然對於在領空之外的國際空域航行的外國航空器,法律並無明確的禁止性規定,但我們認為,國家主權雖然只及于領土領海及其上空,但為了維護國家主權和國防安全,國家將其空中管轄在一定條件下擴大到領空以外的專屬經濟區和公海上空,對意圖進入我國領空的外國航空器行使有限的管制權是必要的。根據《聯合國憲章》關於自衛權行使的規定,建立防空識別 區也是國家固有的防禦和自衛等自保權利的體現,如同國家在領海之外建立"毗連區"一樣,這種空域可以稱為"毗連空域",一國可以行使有限的管制權。從國內法角度來說,我國有關保護國家領土主權和維護海洋權益的法律規定是我建立防空識別區的直接依據,並與上述國際航空條約的精神是一致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防法》第26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的領陸、內水、領海、領空神聖不可侵犯。國家加強邊防、海防和空防建設,採取有效的防衛和管理措施,保衛領陸 、內水、領海、領空的安全,維護國家海洋權益";《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航空法》第2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對領空享有完全的、排他的主權";《中華人民共和國飛行基本規則》第112條規定"外國航空器飛入或者飛出中華人民共和國領空,或者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飛行、停留,必須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有關規定獲得批准"。此外,我國《領海及毗連區法》和《專屬經濟區和大陸架法》等法律也對維護我國領空主權和海洋權益作了明確的規定。所以,無論從國際法角度還是從國內法角度,我國在東海劃設防空識別區都有充分的法律依據。記者:我國在東海設立防空識別區的意義何在?傅曉東:現代飛行器快速突防能力不斷提升,對在空中缺乏有效防範措施的國家造成威脅的可能性大大增加了。我國是一個海洋大國,東海長約700海里,東海上空外國航空器頻繁飛行,而且東海海空情況複雜,如不能及時預警,非法入侵我領空的航空器將對我國家主權和海洋權益造成嚴重威脅和危害。所以,我們通過劃設東海防空識別區,盡早識別、判斷意圖不明、國籍不明的航空器,特別是外軍航空器,可以及時採取措施消除威脅,將危害損失降到最低限度。把劃設東海防空識別區與加劇東海事態聯繫起來的說法是不負責任的。劃設東海防空識別區不僅不會加劇東海事態,反而是控制東海複雜事態升級、維護東海安全穩定的有效措施。總之,我國出于維護國家安全、領土領海主權需要,參照其他國家做法,在毗連東海領空外劃設一定範圍預警區域符合國際通行做法,是正當的,也是必要的。記者:有人可能擔心我國劃設東海防空識別區會影響國際空域飛行自由,侵害鄰國利益。對此應該如何認識?傅曉東:從國際實踐來看,防空識別區的範圍一般是與其本國領空相毗連的國際空域。我國東海防空識別區的劃設也遵循了這一實踐規範,即以我國東海領空為依據,範圍為毗連我領空以外的一帶我國東海專屬經濟區上空區域,並沒有侵入相鄰國家的領空。至於個別國家擔心我國防空識別區與其防空識別區部分區域重疊,侵害了其領土主權和空中管制權的說法,是站不住腳的,也是毫無必要的。迷你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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