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1月19日 星期二

馬來西亞

(吉隆坡18日訊)因不滿遭不知名部落客在網上撰文誹謗,迷你倉最平馬華總會長拿督斯里蔡細歷及《星報》副執行主席拿督李福隆已正式入稟高庭,要求高庭發出庭令,諭令谷歌和大馬通訊及多媒體委員會(MCMC)提供有關部落客的身份與資料。蔡細歷和李福隆是通過斯利尼瓦山楊律師樓入稟這項申請,他們在訴訟中把谷歌和大馬通訊及多媒體委員會列為第一及第二答辯人。他們在訴訟中要求兩名答辯人提供和公開化名為"內幕之星"(The Insider Star)的部落客身份,包括其真實名字、網址、電郵、電話、傳真、所有聯繫地址和登錄資料等。第二起訴人李福隆(59歲)在一份支持有關申請的宣誓書中指出,這個不具名的部落客——"內幕之星"分別於今年10月7和16日,在網站上載了題為"在星報進行稽查鑑證!!"和"蔡細歷——李福隆出售文物資產賺取淫穢利潤"的文章。他說,有關文章的內容完全不正確、不負責和是一個無法被接受的嚴重毀謗,且嚴重破壞及貶低了他與蔡細歷的聲迷你倉和社會地位。他認為,有關文章影射他們貪污、利用《星報》以達到個人和政治議程、欺騙《星報》、馬華和公眾、不誠實、不可靠和沒有資格擔任目前他們所擔任的職務。他披露,儘管他們計劃對該名部落客提出誹謗訴訟,惟他們並不知道有關部落客的真實身份,更無從下手尋找這名部落客。致函谷歌MCMC不獲回應李福隆說,他們在律師的勸告下,曾於10月11日致函谷歌,要求提供有關鑑定該名部落客身份的資料,惟對方在一封誌期10月15日的回郵中闡明,除非法庭發出庭令,否則谷歌無法提供他們所要求的資料。他說,他們也曾在10月17日致函大馬通訊及多媒體委員會,要求提供資料,但截至他入稟這份宣誓書為止,對方仍拒絕作出回應。他指出,由於他們迄今仍無法鑑定該名部落客的身份,鑑此,他們要求高庭發出庭令,諭令兩名答辯人協助他們鑑定該名部落客的身份。承審本案的法官拿督邱秀勤今日在會見起訴人代表律師拉威仁和第二答辯人代表律師茜拉後,擇訂案件於12月2日過堂。;儲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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