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職員偽造客戶錄音,
mini storage以促成「大刁」。有銀行業界指,雷曼事件後銀行有嚴密規管守則,凡涉銷售投資產品,事前須為客人進行風險評估及將銷售過程錄音,否則交易無法完成。賣投資產品 過程需錄音 銀行業僱員協會主席李麗貞表示,銀行職員在銷售過程需要錄音,若有任何遺漏,則須重錄一次。她指出,風險評估包括要求客戶提供投資目標、投資經驗、財政狀況、投資期及承受風險水平等資料,電腦系統分析資料後,即時評定客人可承受風險能力,若評定為只可承受低風險者,不得向其銷售高風險投資產品,如衍生工具或孖展等;另外,60歲以上客人亦不宜從事高風險投資活動。 李麗貞指出,職
迷你倉完成風險評估後,會將結果的副本呈交客人,並要求對方簽名作實,完成程序後才開始銷售。若客人想「越級」投資高風險產品,須得到上司批准,但一般銀行均拒絕受理。保雙方利益 免各執一詞 她指,有關風險評估及銷售錄音相當重要,可保障銀行及客戶雙方利益,免投資失利時雙方各執一詞。她提醒,客人在進行風險評估問卷時,切勿講大話以博得可投資高風險產品,一旦損手實難以追討。 金管局發言人指出,銀行必須為客戶風險狀況作評估及在銷售過程錄音。若銀行或職員沒有遵守,金管局會考慮相關個案的整體情況,以決定如何跟進。金管局指出,過去24個月共收到96宗涉及為客戶提供建議的投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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